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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法律规制现状及立法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概述 (一)合同能源管理定义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合同能源管理公司(EMC)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
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概述

(一)合同能源管理定义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合同能源管理公司(EMC)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的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

(二)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模式

EPC模式根据节能改造投资者的不同和节能设施所有权归属的不同,基本归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大类型。实践中,也有部分合同能源管理为以上三种形式的混合。

1.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

是由EMC承担节能改造工程的全部投入与风险,在节能项目投入运行后,经公司与用能单位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

2.节能量保证型模式

是由EMC负责相关节能设备的运营管理,承诺在运营中能够实现一定比例的节能量,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那部分效益与用能单位共同分享,直至EMC收回全部节能项目的投资和收益,EMC不能实现承诺节能量的那部分能耗的费用,由EMC自行负担。

3.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

是由EMC负责用能单位能源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使用设备并负责节能改造,用能单位按照双方的事先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EMC在使用管理用能单位能源系统所节省下来的能源费用即为投资、利润的回报。三类模式的共同点是合同结束后,EMC在节能改造中所购买的设备产权无偿移交给用能单位,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部归用能单位享受。

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的现状

(一)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我国的运行现状

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公司数量将近3900家,其中备案节能服务企业1719家,实施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1472家,节能服务产业产值达到1250.26亿元。EPC项目投资额达到412.43亿元,实现的节能量达到1648.39万吨标准煤,行业从业人数也有大幅度增加,增加到378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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