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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调整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0  浏览次数:28
核心提示:为加快推进省级重大项目建设、方便项目业主开展招投标活动、便于行政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经福建省有关部门研究并报福建省政府同意

为加快推进省级重大项目建设、方便项目业主开展招投标活动、便于行政监管部门履行职责,经福建省有关部门研究并报福建省政府同意,近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对该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管和进场交易有关事项再次作出调整,同时停止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省管招投标项目监管权的通知》。

福建省直部门审批的省属单位项目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由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招投标监管,其他项目的工程招投标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可进入当地交易市场交易。福建各有关部门在收到该通知前,已按原文件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招标工程,继续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又讯 为做好福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工作、确保建筑工业化建造方式的试点项目招投标顺利开展,经商福建省发改委同意,增设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筑工业化专业。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出《关于推荐建筑工业化评标专家名单的通知》,要求福建各地推荐的评标专家,经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合格和福建省发改委确认后,将纳入该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建筑工业化专业。

据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此次建筑工业化评标专家推荐单位定为注册所在地为福州、厦门、泉州、漳州、三明、宁德市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业企业、科研院所、预制构件生产厂商,而且要求评标专家应为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要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等注册执业资格;预制构件生产厂商、安装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的预制构件生产或安装经验,担任过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从事过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课题研究的院校、科研机构人员;参与过建筑产业现代化的相关标准规范编制、评审人员。(蔡希娜)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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