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平均每所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达到2000人以上,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大体相当。
重点建设数控、汽修、旅游等品牌专业
我市职业教育将结合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合理规划和科学设置专业,逐步建成一批特色优势专业、高端品牌专业、新兴前沿专业。
重点建设数控、模具、焊接、电子、汽修、服装、护理、建筑、烹饪、旅游等品牌专业,重点打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交通物流、现代服务、食品加工、临港加工制造、新型材料、节能环保等一批能够发挥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专业集群。
分专业集群成立由行业企业名家、职教名师、专家教授为主体组成的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标准、教学要求和质量评价体系。
一半应届初中毕业生上职业中专
规范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严格按照50%的比例引导县域内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
逐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资源共享,中等职业学校实训设施设备、实习实训中心或基地等可对普通高中学生开放,为其开展职业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提供便利;普通高中实验室、通用技术教室、图书馆、运动场等可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放,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提高素养创造条件。
拓展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利用职业教育资源构建城乡继续教育网络,面向行业、企业、社会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形成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统筹培训资源,统一制定职业院校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探索建立人力资源统计预测和发布机制。依托职业院校每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2万人次以上。
公办中专在校生免学费,公共财政投入再提高
建立职业教育经费正常增长机制,严格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20%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等政策,逐步提高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2.5%足额提取培训经费,用于职工培训。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符合要求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免除学费。
另外,从2014年起,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大力支持各学校参与全国、省、市技能大赛,对在全国、省、市技能大赛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和学校给予适当奖励,努力培养一批高技能专业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