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公告原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第4条“4、投标主要设备(短焦投影机、无线扩音系统、实物展台和交互式电子白板)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室配套软件生产厂家授权和承诺函(承诺中要包含整机两年以上质保、软件的著作权和合法知识产权方面的证明材料及终身免费升级服务等内容)”现修改为“4、投标主要设备[短焦投影机、无线扩音系统、主控计算机(主控计算机必须是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和交互式电子白板]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室配套软件生产厂家授权和承诺函(承诺中要包含整机两年以上质保、软件的著作权和合法知识产权方面的证明材料及终身免费升级服务等内容)”。
二、招标文件第15.5技术部分中“(5)多媒体教室主控计算机生产厂家通过防雷检测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此条内容取消。
三、对本次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室的采购数量和预算进行追加,在原数量基础上再追加78套,并追加预算2,340,000.00元。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