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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气象部门将联建空气质量预报系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0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6月2日,省环保厅发布河南省环保气象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9月,双方将建立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正式开展基

6月2日,省环保厅发布河南省环保气象合作框架协议2015年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今年9月,双方将建立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正式开展基于AQI(空气质量指数)的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的联合发布工作。

根据方案,我省今年将建立集环境监测与气象观测预报预警及应急联动为一体的环保气象服务体系,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气象信息有机融合、共享并用,推动全省区域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联动和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为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技术支持。

根据方案的进度安排,今年9月,双方将建立空气质量预报系统,正式开展基于AQI的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的联合发布工作。

双方将联合制作日常预报产品及重污染天气的环境空气预警产品。预报产品包括区域或城市未来24小时的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范围及AQI值范围、首要污染物及空气质量级别、健康指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级别。预警产品包括区域或城市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AQI值范围、空气质量污染等级、健康指引、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的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级别、首要污染物以及未来24至72小时的趋势分析。

双方将联合发布基于AQI的区域空气质量预报。双方建立联合发布机制,首先在郑州等重点城市发布,逐步扩展至其余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预报渠道主要包括网站、手机、电视天气预报、广播等,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预报信息。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可通过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公布。

同时,两部门还将联合推进环保气象科学研究,包括逐步开展重污染天气人工干预的科学研究。

去年,省环保厅与省气象局签订了环保气象合作框架协议。

责任编辑: 江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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