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网5月29日讯 5月26日,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物价局文件中看到,海南物价局发布了关于制定公布头孢克洛和依替米星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共计16个品规。
通知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 药品="药品" 目录有关问题通知="目录有关问题通知" 发改委="发改委" 号="号"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海南省政府定价="海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海南省政府定价" 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价价管="琼价价管" 及="及" 国家爱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爱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药品差比价规则>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45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先制定头孢克洛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并予以公示。药品差比价规则> 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
